李女士将驾校告上法庭,驾校称对方隐瞒病情,事情败露推卸责任
李女士在驾校学车一年多,路考时才知道,自己因右肘关节不能弯曲,根本没有取得驾驶证的资格。可当初交钱学车时驾校为何不明确说明?李女士以驾校没有尽到告知及审核义务,起诉至海淀法院。昨日法院审理了此案件。
事由:路考时才知道身体不合格
2003年7月17日,李女士来到某驾校报名学车。在按驾校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后,开始学车。
今年1月20日,李女士在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时,被要求补办体检证明。经市公安医院和体检中心的两次检查,李女士拿到了一份身体条件不合格的证明。
原告:为什么让我白忙活一场?
直到这时,李女士方知自己的身体条件根本无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她很困惑,驾校为何明知自己的身体情况,还“培训”了她58个学时?她以驾校没有尽到告知及审核义务,导致自己考试并获得驾驶证的目的永远落空为由,将驾校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退费并赔偿全部损失,共计15961元。
被告:原告隐瞒病情
驾校的代理人表示,李女士是在参加路考时才被发现有残疾的,从报名到路考长达1年多的时间,她是何时出现的残疾令人怀疑。
李女士的代理人出示了几张李女士的生活照,以证明她从2000年就右肘残疾了,但因照片上并没有日期,驾校方并不认可这份证据。
驾校方认为,原告是在事情败露领取驾照无望后,将责任推给驾校。
疑惑:体检表的签名为何不是本人笔迹
法院从车管所调取了李女士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表》,此表证明李女士是通过体检合格后才参加了驾校的培训。但原告称,表上的签名不是李女士笔迹,她报名时就没见过这个表,也不知考驾照还要体检且从未参加体检。原告怀疑驾校伪造了这份表格。
因为驾校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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