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条件:
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培提示
1、 预交560元学费的学员到校后先去二层报名处补交费用。
2、进教室后请按考勤表上的座位排列对号入座。
3、工作人员将在上课第一天的第二节课下课前(8:45左右)发放证件及学员卡。学员卡即为班车证,只限本人使用,第一天来校时可持收据乘车。
4、当天未到或补课学员请到A座2层领回证件、办理补课手续。
5、上课期间请按照授课教师的安排进行指纹录入。
6、授课教师将在当期最后一节课向全勤学员通知考试时间,补课学员的考试时间,驾校短信通知。
7、考试当天请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8、科目一考试合格后,驾校电话通知开班训练事宜。不合格学员将由驾校负责安排第二次考试并电话、短信通知。
学员卡使用说明
学员卡是可重复使用复合型智能卡。本校学员持卡可在学车全过程中享受到免费乘坐空调大客班车的舒适和预约训练考试的便利,在领取驾照时必须将此卡交回。
1、乘坐班车功能
为保证良好的乘坐环境,此卡设置了对乘车人乘车资格的识别功能和对乘车次数、有效日期的限定功能。
根据所报班型不同,卡内的预存次数、有效期限不同。
根据持卡情况不同,每次刷卡均设有相应提示音。
在距有效期完结前一周之内每次乘车时,读卡机发出“即将过期”的提示音,持卡人就及时到A座大厅收费窗口进行相关办理。
2、预约考勤功能(具体详情请见学员手册)